F局长

长夜漫漫,让我们沉沦

【盾冬】士兵之家 篇二(南北战争AU)

篇一


五.

Paul在第三日的清晨便扣门拜访,我只得勉强用携带的印度茶和百吉饼招待他。

“所以Barnes曾是服务于这座庄园的工长?”他饮了茶才慢悠悠地开口,将话题绕回我们先前的发现,显然律师先生也对这桩隐秘旧闻很有兴趣,我原本就有邀请对方一同继续阅读Sam随笔的打算,于是顺着他的话头接下去。

“似乎是这样没错。”

“当时的旧式庄园因为有大量黑奴要担当苦力,所以大多分为数组,每一组都有工长监督开工。”

“根据我祖父的记录,似乎工长里还有黑人?”

我记起那一句,【Barnes先生说,我可以叫SamWilson。他是我们这一组人的工长。他是白皮肤的人,所以他是不一样的。】

“你觉得很吃惊吧?但是确实是有的,让黑种人管理黑种人,让猩猩去管理猩猩——”Paul说到此处突然停住,转过头同我低声道歉,“我绝没有别的意思Wilson先生。”

我摆摆手,“我明白。”

Paul这才抿了一口茶继续,“当然,如果Barnes先生是白人工长,他的权利和地位都会更高些,也许这就能解释为什么他有权利让Sam学习英文——但即便如此,这样的行为在当时仍是极具风险的。”

“即便他是白人,也没有权利改变自己的规则?”

“是庄园主的规则,Wilson先生。”Paul站起来走到窗边,从落地窗望出去,如果不是经年无人管理,那么这长廊外头一定会是座精致美妙的花园。即便是现在,繁盛翠绿的枝条和大簇桔黄或鲜红的美人蕉凑在一起,也显得火热和蓬勃。

“你瞧,与其说是棉花地和甘蔗造就了老南方人的财富,不如说是大量的黑奴——否则这些作物都不可能量产,所以比起田地,黑奴是更加宝贵的财富。为了保住财富,庄园主们自有一套规则。”

“例如不能学习语言?”

“没错,以防止逃跑或者黑奴间的协作,因为有了协作才会有反抗——甚至刻意压制他们的智力发展,只让他们做最粗笨的活儿,很偶尔美貌的黑女人们和英俊的男性壮年才可以在庄园里担当一些侍从的工作——这也是当时的潮流,庄园主依靠此来炫耀自己的财力。所以即便是白人,只要他们不是财富的缔造者和拥有者,其实也只是高级奴隶罢了,他们没有权利来变更这些规则。所以我想Barnes先生这么做是冒了极大风险的。”

这说来有一点讽刺,我对这段百年前的历史仅是粗浅的了解。

——尽管我一直坚持在康奈尔为平权活动做宣传,出席相关的基金会,如果社区中有黑人集会我也从不错过,就连才十岁的大女儿Liz也是如此,周围所有已经不为生活所累并且有了那么一点话语权的同族们也是一样,我们尽力为生活中人为叠加的苦难呐喊,但是却对这些苦难的根源知之甚少。

但是现在,我却从Paul先生处,一名南方白人这里,开始了解到祖先已经被淹没在尘土里的故事。

“如果您今天没有什么公务——也许可以和我一起继续阅读我祖父的随笔。”

“不甚荣幸——”Paul忙欠了欠身,“作为感谢,请务必让我来解决今天的午餐。”

 

六.

于是下午的阅读时间在品尝了口味辛辣的玉米粽子后正式开始,感谢Paul,他还带了咖啡提神。

 

【在这里,如果你做错事,就要受到惩罚。如果你运气足够好,那只会被荆棘条抽打背部。】

【所有工长老爷中,只有Barnes先生不惩罚干活儿最差的人,他喜欢嘉奖表现最好的那一个。每天摘下最多框棉花的人,能有资格提出一个请求。也有人反对这样做,我听到过Rumlow先生大声地质问他“你竟然给这些猩猩多一盆饭——或者,你竟然允许这些黑猴子洗一把脸。”那时候我还弄不明白“猩猩”和“猴子的”含义,我问过妈妈,但她不肯说。

Barnes先生一点都不害怕Rumlow,他总是穿白色的麻布衬衫和骑马裤,叼一根麦穗子躺在田地边睡觉,其他的黑皮肤工长们很少和Barnes说话,妈妈告诉我他们不敢,只有Rumlow先生有此胆量,我猜想那是因为Rumlow也是个白种人,他个头极高,皮肤是棕黄色,眼睛小而狭长,当他这么在地里大声吼叫的时候,Banrs先生就猛地跳起来,用麦穗抽打Rumlow,“闭嘴,你这个臭杂种,我的收成永远比你多那么几篮子,你就嫉妒地快发疯了?告诉你,永远别惹你Barnes老爷——给我滚远点。”

这样的回击让Rumlow的小眼睛露出吓人的凶光来,但是他不会继续和Barnes先生争斗,据说庄园主规定白人们之间是不能互相攻击的,任谁触犯规则都会被惩罚,于是Rumlow只得“呼哧呼哧”喘着气走远,像一条受伤的狼——过了一会儿,我就听到那边的田地传来呜呜的惨叫声。

我从来没有享受到这额外的奖赏,尽管我一直将我摘的棉花塞到妈妈的框子里,但是仍旧比不过男人们,他们的长胳膊快速挥舞着,眼珠子钉在棉花枝条上转也不转,就像黑色跳舞的蛇。然而我却私心希望有那么一次机会,妈妈告诉我,如果等到明年我的个子再高一些,那我们两人的摘的棉花,也许就可以拿去比赛了。到那时,她会为我请求一小桶鲜奶——她希望我能尝尝鲜奶的味道,当她还在扎伊尔河的时候,每天都可以喝上鲜奶。】

 

【那原本是糟糕的一天。因为当我再一次把棉花放到妈妈的篓子里时,Barnes先生突然就从田地里窜出来。他的胳膊强壮如古老的藤蔓,一下提起我,“好呀小伙子,你每天都这么干么?”我惊恐地挣扎起来,而我的妈妈,她一下子扑到在地上,指头蜷缩在土地里,水珠从她棕褐色眼珠里渗出来,“求求你老爷,他还在长大,他不知道这是错的,他还能干很多活。”Barnes提着我的胳膊放松了些,我直直落在地上,脚踝一阵痛,但是我蹒跚爬起来学着妈妈的姿态趴在地上,手指也不敢触碰他的骑马裤,“对不起老爷。”

Barnes先生的眼珠子转了转,他的眉毛浓密,和头发一样,是蜜洗过般的棕色。“你能干什么活?你整个人还没我的胳膊宽——”他捏了捏我的胳膊,眉毛拧在一块。“从明天开始,你的棉花只能放在自己的桶里知道么?”他的嗓门很大,但是语气还算缓和。妈妈比我回答得更快,她仍旧将脸埋在地里,“一定这么办先生。”

于是从那天开始,我每天摘下的棉花都单独放在篓子里。我的篓子和成年人一样大,当我背起来的时候,篓底几乎就要碰触到土地,麻绳将我的肩膀勒出血珠子,只有在晚间,妈妈亲吻这些伤痕的时候会觉得舒服些。这样捱到又一周的最后一天,Barnes先生再次出现在我眼前,“你每天摘的棉花快满一篓子了,”他朝我的背后看了看说,“这样,我给你一点特殊的权利,如果明天你的篓子可以装满,那你可以提一个请求。”我兴奋地险些抓住他的手,“真的么先生?”“啊呀,你以为我会说谎?”

这显然是不能错过的机会,我在第二天最早到了田地开始干活,即便手指的茧子破了出血也没停下,然后在太阳落山前,我终于带着满满一篓子的棉花找到了Barnes先生。

“哦?”他用指头在棉花球里戳了戳,“好吧,你想要什么?”妈妈蹲在一边,打手势给我示意,我知道她想要什么,而我也想喝一喝鲜奶,然而我张开嘴,发出的声音却连自己都吓了一跳,“我想要学写字先生。”妈妈的脸猝然灰败下去,开裂地嘴唇颤抖起来,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惊恐在一瞬间就将我淹没了,我膝盖一软,跪倒在他的面前。Barnes的脸色很不好看,他的嘴唇动了动,却什么声音都未发出,好一会儿后他才重新开口说话,“你已经会几句简单的英语了,所以你现在想要的,是认真学习这门语言么?”妈妈对着我无声地摇头,我回转脑袋看向Barnes先生,“是的先生,我想是的。”】

 

七.

“所以这就是这本练习册的来由了?”Paul抬起头转向我,“我不得不说,Wilson先生,你的祖父非常了不起——尽管当他提出这个愿望的时候也许并不知道究竟意味着什么,但是确实,这要求是你们家族能够走到现在这一步的基石。”

我仍没从这些文字带给我的震撼中清醒过来,伸长脖颈,眼睛凑在脆弱不堪的纸片前,像一只可笑的鸭子,“哦——”好一会儿后,我终于深吸口气缓过神,“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的声音有一点哽咽,但我努力使自己冷静下来。

“你需要休息一会儿再继续么?”Paul满脸关切的询问我。

“还好,”我点头,“我,我还发现了一点奇妙事,相信你也是一样。”

“没错。”律师点点头,“这几篇记录中Sam的文字通畅了很多,你看——”他指着两行字之间的备注,“因为又出现了一位老师,他一直在帮助Sam批写、纠正文字中的错误。”

这些备注都是用戳水笔写下的,不同于Sam大而斜的字母书写习惯,也不是Barnes的张扬和跳跃,显得稳重端庄。

“难不成是一位小姐?”我小声嘀咕。我的猜测不仅是因为字迹形状,也是由于这些备注一律非常严谨和仔细,比起校注更像慢慢誊写上的。然而答案的出现比我所设想的更快,我们很快破解了这小小的谜题,借由Sam的下一篇记录。

 

八.

【我见到Rogers先生是在开始学习英语的两个月后。Rogers是这座庄园的主人,而Rogers先生,如果要明确说来,是Steve Rogers先生,是老庄园主的儿子,并且就连老庄园主也会时不时来田地查看,而这位先生则从来也没出现过,干活的人们也不提他的名字。

对了,我还要先叙说一个插曲。Rumlow先生对于我开始学习英语这件事非常不满,简直是怒不可遏。他到老庄园主那儿告了Barnes先生一状,说这严重违反规矩。而Banres先生的回答是,“我总需要一个助手和记账的,现在没有合适的孩子做这个。”老庄园主一开始也不认同,但是Barnes先生似乎早有打算,“我当然想好了一切,从今天开始他不能再回到奴隶窝那里去睡了,也再也见不到他的母亲了,所以您尽可放心。”老庄园主看向我,他已经年纪很大了,头发是金色的,穿着浆洗得笔挺的白衬衫和金丝织成的马甲,鼻梁高耸,嘴唇抿成一条线,“你同意么?”我立刻点头,“我同意老爷,我已经同Barnes先生起过誓了。”

就在Barnes先生答应我可以跟随他学习英语的那一晚,妈妈搂着我要我起誓,无论Barnes先生对我的要求是什么,我都要达成,都要跟随他。她最后一次将亲吻印在我的额头,告诉我,在我的家乡语言是上天的恩赐,现在Barnes先生将这份恩赐带给我,我将永远也不能离开他。“跟着他才是安全。”妈妈在我的耳边说,我握紧她的手,跪在她的脚边亲吻她流血和结痂的赤足,流着泪答应这一切。

所以现在,一切顺理成章了,老庄园主同意了这个决定,Rumlow只好骂骂咧咧地走开,他在离开之前狠狠拍了我一巴掌,“总有一天要你好看!——”而Barnes先生一如既往地,大声让他滚远些。

于是我成了Barns先生的跟班,他教我记录田地的所有大小事,比如每天奖励了哪个奴隶,每日的产出,节令浇灌的注意事项,还有名字,他为很多奴隶取了名字,说这样方便记忆,”你就叫Sam,Sam Wilson。”

这样一直待到入夏前的一周,某天的夜晚,Barnes先生同往日一样将他最喜欢的黑栗色马匹牵进马棚。然后招呼我过去,“你要洗个澡。”他说,我惊异地后退了一步,因为我们这些人是不允许洗澡的。他似乎对我的惊讶很不耐烦,又挥了挥手,“起码抹把脸,因为我要带你去见Steve了。”“Steve是谁?我为何要去见Steve,先生?”我低着头恭顺地提问,然后再抬脸偷偷暼他的脸色。意外的,Barnes先生的脸上竟然露出一丝窘迫,这可不寻常。“Steve就是Steve Rogers,啊呀,其实因为我也没读过很多书,如果你再跟着我练习,难免学出来的也不像样,恰好Steve说,他愿意教导你,你知道这是多大的幸运么混小子!?——所以收拾干净你的小脸蛋,我们今天晚上就去,悄悄地——”

这简直是意外之喜!我难耐兴奋,只好拼命点头,“好的先生,我这就去办。”我快跑了两步又绕回来,带点怯意地提问,“先生,Steve老爷会很严厉么?他是怎样的人?我需要穿粗布衫么?”(如果遇见很喜欢用荆棘条的老爷,我就要穿两件粗布衫来让自己好受一点,因为如果受了重伤不能干活,那就会面对比荆棘条更糟糕的东西)

我很难形容那一刻Barnes先生的神情,他的嘴角轻轻柔柔地上扬,绿眼珠变作了棉花树枝条上的露珠,他点了点我的额头,“你在想什么呢?——Steve才不是会用荆棘条的家伙,至于他是怎样的人,要我说——他是晨曦里太阳的光,他是雨林里最火红的鸡冠花——总之你见着他,就知道了。”】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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